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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投诉未将政策及时推广

信件主题: 刘女士-投诉未将政策及时推广
来信人: 刘女士 来信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来信编号: DH201912310383
信件内容: 2019年12月31日,刘女士通过与路人聊天得知:2011年至2019年购买城镇医保的居民可以享受220元门诊药费,且该政策已执行两个月时间,但刘女士告知:自己是香溪社区的工作人员,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单位下发的相关文件及通知,现刘女士希望有关单位告知为什么未及时将该惠民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导致多位市民无法享受该政策。
信件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局法规监督科于2020年1月2日11点10分与刘女士联系,告知刘女士,我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三位一体,全面向全市居民推广新的惠民政策。感谢刘女士对市医保工作的支持,希望刘女士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多提宝贵建议。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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