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租聘桌椅板凳费用证明
信件主题: | 李先生-租聘桌椅板凳费用证明 | ||||
来信人: | 李昌松 | 来信日期: | 2019年09月15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09160442 |
信件内容: | 2019年9月11日,因洪山镇政府举行表彰大会,负责人(15891458010)向李先生租聘了十套桌椅板凳,表彰大会结束后李先生前往政府大院结算租赁费用时,该负责人告知必须开具租聘证明方可结算,但李先生不知道怎么开具租聘证明,现希望相关单位帮助协调将费用直接结算给李先生。 | ||||
信件回复: | 汉滨区:李先生你好!政府接到你反映的问题, 党政办单主任立即安排,此事由兴隆社区副主任许启军负责协助李先生开具税票办理结算手续。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汉滨区 | ||||
回复时间: | 2019年09月16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