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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求助公交车乘车携带行李收费问题

信件主题: 陈先生-求助公交车乘车携带行李收费问题
来信人: 先生 来信日期: 2019年09月05日 来信编号: DH201909060519
信件内容: 2019年9月6日11:00,陈先生父亲在正大药厂站点上车乘坐31路公交车前往五里镇站点,由于其父亲携带30公斤农作物,该公交司机要求其父亲缴纳10元钱车费,陈先生认为该项收费不合理,现陈先生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信件回复: 市运管局:接到求助后,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公交公司,针对求助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1、近期,由于卖菜的乘客太多,严重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正常乘车(菜物堆放在车厢过道内,给其他乘客上下车造成不便,并且菜物的水渍及气味,影响了车厢环境),为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为上班族及学生提供有保障的公交服务,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已贴出公告,杜绝携带大量菜物乘坐公交车。 2、陈先生携带大约70多斤(目测)菜物乘坐31路公交车,售票员给其解释“公交是拉客的,不是货运,您带的菜太多了,请乘坐其他车辆”陈先生仍然强行上车,因此售票员一共收费10元。 我局已责令公交公司对当班售票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教育其即使乘客上车,必须协助乘客上下车及放好货物,必须按规定收费。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运管局
回复时间: 2019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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