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建议树立警示牌
信件主题: | 周先生建议树立警示牌 | ||||
来信人: | 周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9年03月06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03060258 |
信件内容: | 周先生2019年3月6日15:40分驾驶私家车于安康大道途中,同路段驾驶的大型车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未行驶在大型车专用车道),影响了交通秩序,现周先生建议相关部门能在此路段树立警示牌,保障驾驶安全。 | ||||
信件回复: | 市交警支队:一、2019年3月8日14时40分,电话联系投诉周先生详细了解情况。 二、已经将该工单派送高新区城市运营公司,要求该公司调研后对安康大道设置合理的标志标牌。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交警支队 | ||||
回复时间: | 2019年03月13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