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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专题报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专题报告
索引号 /2026-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4-08 08:33

 

生态环境保护是事关民生福祉、高质量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立足部门核心职能,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省市区党代会及全会工作部署,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项目管控、秦岭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工作落实措施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生态环保思想根基

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一方面,强化理论学习引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筑牢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的思想根基。另一方面,对标上级部署抓落实,把生态环保工作与落实中省市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三个年”活动要求紧密结合,始终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把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闭环责任落实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构建起层级清晰、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定期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现场调研督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二是细化部门责任清单,依据部门“三定”方案、《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区级工作要求,结合发改局职能职责,制定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清单内容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生态环保工作,组织相关股室贯彻落实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政策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推动分管领域生态环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立足职能职责,精准推进生态环保重点工作

紧扣发改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审批管理、绿色低碳发展、秦岭生态保护、能源节约管理、项目资金争取等核心职能,聚焦生态环保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尤其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作为重中之重,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规划引领,锚定绿色发展方向坚持把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过程,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时,严格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决杜绝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规划内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安排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布局、资金投入,引导全区产业结构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从源头上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同时紧盯“两重”“两新”政策机遇,围绕能源、低碳、物流等重点领域精准谋划储备高质量项目,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筑牢项目支撑。

(二)严把项目准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发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职能,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制度,把生态环保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硬性门槛。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十四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核心任务,严控高耗能项目准入,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加强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坚决否决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等落后产能,从源头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和生态破坏。同时,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推动项目建设与生态环保同步推进、同步验收,确保各类项目符合生态环保标准。

(三)聚焦秦岭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托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职能,全力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狠抓问题整改、深化专项整治,推动秦岭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创新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区级领导包抓和部门包联、提醒交办、整改问题提醒、常态化排查、三色督办“五项机制”,实现排查、整改、销号全程闭环管理;探索打造“一网监管、两新发力、三色督办”123秦岭保护机制,该创新做法被省秦岭办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成为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标杆。二是齐抓共管推进问题销号,区秦岭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区级相关部门及涉秦岭镇(街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推进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完成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整改销号78个,严厉打击破坏秦岭行为,扎实做好点位生态修复三是绿色赋能提升发展质效,严守秦岭区域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1.34万亩、耕地33.36万亩,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修复面积28.61公顷。2025年牵头实施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项目总面积4.5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52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四是专项整治筑牢保护防线,扎实推进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印发《汉滨区贯彻落实〈安康市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等4项方案及倡议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整治任务、压实责任链条,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细。先后对涉秦岭19个镇(街道)开展2轮次拉网式、全覆盖式摸排,全区暂无违规穿越路线。全方位开展宣传引导,依托短视频、宣传彩页、乡村大喇叭等载体,普及秦岭生态保护法规,讲解违规穿越危害,累计设置警示牌4块、开展专项督导3次、发送宣传警示短信110万条、发放宣传彩页5万份,营造全民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

(四)聚力绿色低碳,提升治理发展质效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全方位强化能耗管控、深化专项行动、培育绿色产业,推动全区绿色低碳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向赋能。

1.能耗管控持续加强,节能成效逐步显现紧扣能耗双控目标,多措并举强化能源管理,全方位推动节能降耗目标达成。一是严把源头管控关,严控高耗能项目准入,强化节能审查与环评审批,从源头遏制不合理能耗增长。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降低经济发展对高耗能产业的依赖。三是强化精准管理,完善能源监测网络,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监测,实现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精准调控。四是营造全民节能氛围,开展节能宣传周、绿色消费推广、节能创建等活动,引导全民参与节能降耗;以营造绿色低碳生活风尚为目标,统筹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园区、绿色社区“三类创建”,目前创建成效明显,机关能耗持续下降,园区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社区低碳生活风尚逐步形成。

2.深化专项行动,构建绿色发展格局印发《汉滨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汉滨区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任务、推进路径与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企业和居民使用节能、环保产品,释放绿色消费潜力。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散煤、成品油治理及反食品浪费等专项行动,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散煤销售点、违规成品油经营户等问题隐患,全方位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格局。

3.紧盯政策机遇,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紧盯“两重”“两新”政策红利,全力做好生态环保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实现项目储备量质齐升、资金争取成效显著。梳理储备流域治理项目17个,总投资76526.39万元;储备中央预算内项目17个,总投资147100万元;储备“两新”超长期国债项目13个,总投资523509.6万元。聚焦设备更新和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领域,精准对接争取资金,成功争取2025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水污染治理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9999万元,争取到超长期国债资金4450万元。同时扎实做好已开工项目入库纳统工作,确保应统尽统,全面客观反映项目建设成效。

(五)统筹污染防治,守护生态环境质量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水环境、大气、土壤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六)统筹协调联动,凝聚生态环保合力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对涉及多部门的生态环保重点任务,主动对接、密切配合。积极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全力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对接,及时汇报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秦岭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倾斜,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不断完善生态环保工作制度机制,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一是健全公开公示机制,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履职报告等内容,依法依规在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完善报告机制,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履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同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到工作有总结、有汇报、有提升。三是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配合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健全生态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调研、案件移送,依法配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生态环保监管执法合力。

五、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以强有力的督导问责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方面,强化督导督办实效,严格落实“三色督办”工作机制,对秦岭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等生态环保督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办结、跟踪问效,全程闭环推进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治理、日常生态环保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加强内部督导检查,定期对股室生态环保责任落实、重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的,及时进行提醒、约谈、通报;对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按照时限和目标要求高质量完成。

下一步,局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盯秦岭生态保护、绿色低碳转型、污染防治攻坚、项目资金争取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深化专项整治、提升保护水平,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责,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为推动汉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发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