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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安康市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安康市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索引号 /2026-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4-03 12:39

安康市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2698408066G)

本委受理刘婷诉你单位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汉劳仲案字〔2024〕108)。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悦街兴家仓巷42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