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我区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形成《汉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要求,汉滨区水利局于2026年3月3日至3月18日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汉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汉滨区水利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