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关于对汉滨区锦香江苑农家乐点位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2-19 15:12 |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相关要求,现将市秦岭办《关于对<2024年度第3期省秦岭办暗访通报反馈问题进行交办>的函》(安秦岭办函〔2024〕103号)反馈“汉滨区锦香江苑农家乐位于建民街道新胜村附近。经核查,该处超审批范围占地3.87亩,其中旱地2.94亩、其他林地0.65亩、农村宅基地0.28亩,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违规经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市秦岭办《关于对<2024年度第3期省秦岭办暗访通报反馈问题进行交办>的函》(安秦岭办函〔2024〕103号)反馈“汉滨区锦香江苑农家乐位于建民街道新胜村附近。经核查,该处超审批范围占地3.87亩,其中旱地2.94亩、其他林地0.65亩、农村宅基地0.28亩,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违规经营”问题。
二、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该农家乐已关闭,涉及违规搭建2栋永久建筑和硬化场地及游乐设施已拆除复垦,只保留刘忠安等3栋私人住房;违规改变用途设施农用地部分已拆除复垦。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现予以公示。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