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QHBJ/2025-0086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2-05 17:55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关于2025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870135959@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长春路加油站项目

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长春路与红星路交汇处

安康市千宸商贸有限公司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长春路与红星路交汇处,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08度57分39.631秒,北纬32度41分25.101秒,北侧为长春路,东、南、西侧均为空地。加油站总占地面积2585.32平方米,设置双层油罐4具(油罐一次性建设)、加油机4台,配套1座服务站房,预计年销售成品柴油5215吨、成品汽油9450吨。储油罐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承重罐池),其中50立方米汽油储罐2具、30立方米汽油储罐1具、30立方米柴油储罐1具,油罐总容积为145立方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设计为二级加油站。预计年销售成品柴油5215吨、成品汽油945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37.1万元,投资比例6.85%。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安康市千宸商贸有限公司长春路加油站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