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汉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拟补助企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1-26 12:47 |
根据《安康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供发〔2025〕17号)、《汉滨区供销合作社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汉区供发〔2025〕7号)和《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汉区供发〔2025〕11号)及相关要求,区供销社成立验收小组,经资料评审、实地查看、满意度调查、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汉滨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企业名单、补助金额等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12317 0915-3263835 13700258421
通讯地址:汉滨区兴安中路38号民荣小区2号楼5楼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汇总表
汉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