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宜居宜游宜业的生活环境,我局已起草《关于划定安康中心城市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基本情况
1.对外公开征集(面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16日通过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主动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确保政策制定充分吸纳民意。
2. 核心内容摘要
-禁止范围:汉滨行政辖区内东至东坝汉江大桥到环城南路(枣园路交叉口)沿线;西至西津汉江大桥到安康大道改线路转盘沿线;南至环城南路(枣园路交叉口)到瀛湖路水电厂小区沿线;北至安康大道改线路转盘以东与高新区沿线区域 。
- 经营要求:禁烤区内所有烧烤经营活动须严格执行“入市入店”要求,统一使用符合标准的环保炉灶与清洁能源,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按规定留存设施维护记录备查。
- 法律责任:对在禁烤区开展露天烧烤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行为,将依法没收相关工具及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至2万元罚款;对未按要求配备或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经营主体,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治。
- 特殊管控:当发布空气质量橙色预警时,安康中心城区全域范围内禁止一切露天烧烤活动,严防污染叠加。
3. 对内部门征询(面向职能单位):我局已就《通告》修订意见,向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汉滨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致函征求意见,重点协调政策与各部门职责的衔接性、执行可行性,各被征询部门均无不同意见。
二、意见征集结果及处理情况
截至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对外公开征集环节未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或建议;结合对内部门征询环节各单位无异议的结果,经综合研究,我局将结合安康中心城市实际管理需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通告》正式出台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合规、有效。
三、其他说明
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将根据城市环境保护需要、发展规划及人居环境等因素依法动态调整。后续相关实施情况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2025年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