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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区农局函〔2025〕20号 签发人:王小龙
对政协汉滨区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26号
提案的答复函
周云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汉江生态文明放生的提案》(第226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立足汉江生态实际,聚焦科学放生规范管理,对保护汉江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放生意义深远
汉江是长江重要支流,更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其生态健康关系重大。您提出的“生态文明放生”理念,强调将传统放生活动与生态保护科学结合,与我局持续推进的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高度契合。近年来,我局始终将规范放生行为作为汉江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通过增殖放流、科普宣传、执法监管等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公众科学放生意识。
二、强化管理,规范放生行为举措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规范放生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普及科学知识”等核心建议,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健全管理制度,严控放生源头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规,严禁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如鳄龟、巴西龟、清道夫、雀鳝等)、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宗教场所周边、水产市场、网络平台等可能售卖非本地物种渠道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适宜放生物种流入市场。拟制定《汉江流域汉滨段文明放生指导手册》,明确可放生物种清单(以本地原生的经济鱼类、珍稀濒危物种苗种为主,如鲢、鳙、草鱼、鳊及本地特有鱼类)、适宜放生时间(避开繁殖期、极端天气)、推荐放生地点(避开航道、取水口、密集养殖区)等关键信息。
(二)建设服务平台,引导有序放生
探索设立“汉江汉滨段科学放生服务平台”(线上平台或指定线下联系点)。该平台将提供:科学放生知识咨询与指导;本地合法苗种供应信息对接(引导联系具备资质的水产良种场);经生态评估认证的适宜放生时间与区域建议;大型团体放生活动备案登记服务。联合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引导宗教团体、信众通过该平台进行放生咨询和备案,推动宗教放生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三)强化执法监管,打击违规行为
建立放生报备制度,要求大规模放生活动组织者提前向我局报备,内容涵盖放生物种,数量,来源,放生地点与时间等信息,我局依据报备信息对放生活动进行评估与指导,确保放生活动科学有序开展。同时,将违规放生纳入渔政执法巡查重点内容,增加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利用高清摄像头、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升对隐蔽区域违规放生的监控能力。畅通举报渠道(如设立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公众监督举报违规放生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放生行为,特别是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造成危害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深化科普宣传,提升公众意识
编制并广泛发放科普资料,利用图文、短视频等形式,清晰说明“为何要科学放生”“什么能放/不能放”“如何正确放生”等核心问题。在汉江沿岸公园、广场、宗教场所附近设立科学放生宣传栏。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放鱼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志愿者、专家进社区、进校园、进宗教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揭示盲目放生的生态危害,推广生态文明放生理念。积极邀请媒体参与报道科学放生活动及科普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协同联动,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汉江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将主动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以及各镇(街道)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宣传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技术、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科学规范的汉江放生管理新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汉江流域汉滨段文明放生指导手册》的调研论证与制定发布工作。
2.启动“汉江汉滨段科学放生服务平台”建设的前期可行性研究。
3.策划并启动新一轮科学放生主题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宗教团体和放生爱好者。
4.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宗教场所周边及重点市场的联合检查行动。
周委员,您提出的建议专业且富有建设性,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促进。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意见,以更扎实的举措、更严格的管理、更广泛的宣传,推动汉江(汉滨段)生态文明放生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守护好一江清水。再次感谢您对汉滨区农业农村工作和汉江生态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