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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涉及的其他
行政执法机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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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57号);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2025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安康市202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安市监函〔2025〕61号)。 |
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 |
1月至12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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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1.资质与许可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企业名称地址是否变更;生产产品是否和申请一致。
2.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制度(采购、验收、储存、过程控制、检验、不合格品处理等)是否健全并落实;是否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3.产品管理
企业获证后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是否发生变化。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聚酯(PET)无汽饮料瓶、危险化学品硫磺、电线电缆等企业共6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现场检查 |
1月-12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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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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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农村日常消费品中掺杂使假、“三无”、假冒伪劣产品混淆售卖、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
农村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监发〔2025〕9号) |
现场检查 |
3月-12月 |
无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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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督促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销售单位进货检查验收。 |
建筑保温材料生产经营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市监函〔2025〕108号) |
现场检查 |
2025年4月-2026年12月 |
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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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维修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监函〔2025〕130号) |
现场检查 |
1月-12月 |
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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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流通领域销售“三无”、无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
消防产品销售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康市公安局、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消〔2025〕80号) |
现场检查 |
8月-12月 |
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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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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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获得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6月-10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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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计量器具经营、使用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 |
现场检查 |
6月-12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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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督检查 |
强制性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现场检查 |
6月-12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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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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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照是否齐全;2.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3.是否规范使用合同,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4.虚假违法广告。 |
校外培训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2.省教体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 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配合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4.市教体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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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月 |
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文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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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
教育培训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区委网信办等四部门《关于集中开展社会领域教育网络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现场检查 |
4月-9月 |
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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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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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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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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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月 |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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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检查和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知识产权持有人及代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2025年《陕西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 |
现场检查 |
8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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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1.是否明码标价;2.是否违反不正当竞争行为;3.是否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4. 是否规范使用合同,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各经营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殡葬管理条例》《全省殡葬行业价格行为指引》《陕西省价格条例》《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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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10月3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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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市监发〔2025〕104号)、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汉滨区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函〔2025〕102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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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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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肉制品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汉滨区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33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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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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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食品添加剂涉及相关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市监函〔2025〕212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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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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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糕点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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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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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汉滨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7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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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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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酒类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汉滨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7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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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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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汉滨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7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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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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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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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监发〔2025〕10号)和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产品违法行为集中打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17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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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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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超市、商店、农贸市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市监函〔2025〕118号)和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汉滨区2025年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14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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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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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
学校食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陕西省食药安办、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食药安办发〔2025〕5号)、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函〔2025〕48号)和《加强2025年度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57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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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区教体局 |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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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外卖平台、外卖餐饮商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食药安办、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食药安办发〔2025〕6号)和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网络外卖餐饮“五个一”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31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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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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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各项内容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市监函〔2025〕118号)和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汉滨区2025年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14号)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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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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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1.药品经营(零售)、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2.是否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仅开展线上销售、从门店以外地址发货;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购进销售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其他违反GSP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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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医疗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安康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安市监发[2024]9号)、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5年全区药械化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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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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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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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5年全区药械化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35号 |
现场检查 |
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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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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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5年全区药械化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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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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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网络平台交易、直播电商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各网络交易平台、电商直播经营户及相关运营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
线上监测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 |
4月 - 12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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