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5批次食品合格和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号)

时间:2025-09-12 15:12  作者:源自:

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5类食品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共抽检1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糕点2批次、罐头1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23批次、肉制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饮料1批次、酒类6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52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安康市汉滨区汇鲜美果捞新鲜水果捞店采购的安丘大葱,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汉滨区张进勤水果店销售的沃柑,1批次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安康市汉滨区亿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毛山药,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安康市汉滨区胡虎龙烟酒批发经营部经营的高粱酒、苞谷酒,各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