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文书编号
处罚金额(元)
承办时间
承办人
1
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汉滨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15000元
2025年8月5日
李超(主)、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