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汉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统计信息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22日 |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8-22 15:20 |
汉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汉滨区统计局
汉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 汉滨辖区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77个,从业人员306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51个,比2018年末增长9.7%;从业人员2602人,比2018年末下降11.3%(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51 |
2602 |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5 |
107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248 |
2093 |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8 |
402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51 |
2602 |
|
内资企业 |
347 |
2598 |
|
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4 |
4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4%;负债合计3.3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8.5%。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比2018年增长61.7%(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7.01 |
3.36 |
5.11 |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0.14 |
0.01 |
0.09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5.96 |
2.79 |
4.44 |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0.91 |
0.55 |
0.58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41个,从业人员14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0%和0.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个,比2018年末
下降26.3%;从业人员473人,比2018年末下降2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3.9%;负债合计9.1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0.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比2018年增长13.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6.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27.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8亿元,比2018年下降59.0%。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0个,比2018年末增长30.0%;从业人员2261人,比2018年末下降7.4%(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60 |
2261 |
|
居民服务业 |
188 |
1286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43 |
671 |
|
其他服务业 |
29 |
304 |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60 |
2261 |
|
内资企业 |
359 |
2258 |
|
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1 |
3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0%;负债合计3.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2.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3亿元,比2018年增长25.7%(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6.11 |
3.02 |
3.03 |
|
居民服务业 |
4.37 |
2.37 |
1.76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55 |
0.56 |
1.08 |
|
其他服务业 |
0.19 |
0.09 |
0.19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71个,比2018年末下降1.5%;从业人员16208人,比2018年末增长18.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0个,比2018年末下降29.7%;从业人员13555人,比2018年末增长1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6亿元,比2018
末增长55.1%;负债合计3.5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2.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亿元,比2018年增长54.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3.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5.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20亿元,比2018年增长50.6%。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60个,比2018年末下降38.7%;从业人员10903人,比2018年末增长13.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3个,比2018年末下降45.3%;从业人员9821人,比2018年末增长1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8.8%;负债合计1.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比2018年增长2.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7.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06亿元,比2018年增长40.0%。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04个,比2018年末增长21.6%;从业人员2104人,比2018年末增长5.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77个,比2018年末增长26.5%;从业人员1384人,比2018年末下降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5.7%;负债合计1.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2亿元,比2018年下降4.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5.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1亿元,比2018年增长67.6%。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117个,比2018年末下降0.5%;从业人员18025人,比2018年末下降2.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2.20亿元,比2018年增长68.4%。
第二部分 汉滨区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62个,从业人员291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 337个,从业人员2510人(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37 |
2510 |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5 |
107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236 |
2008 |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6 |
395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37 |
2510 |
|
内资企业 |
333 |
2506 |
|
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4 |
4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1亿元,负债合计3.02亿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8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6.41 |
3.02 |
4.98 |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0.14 |
0.01 |
0.09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5.37 |
2.45 |
4.31 |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0.90 |
0.55 |
0.58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30个,从业人员1110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45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3亿元,负债合计8.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6.34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5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4个,从业人员2060人(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34 |
2060 |
|
居民服务业 |
175 |
1176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34 |
631 |
|
其他服务业 |
25 |
253 |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
内资企业占99.9%(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34 |
2060 |
|
内资企业 |
333 |
2057 |
|
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1 |
3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0亿元,负债合计2.9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5.90 |
2.99 |
2.89 |
|
居民服务业 |
4.31 |
2.35 |
1.67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45 |
0.56 |
1.05 |
|
其他服务业 |
0.14 |
0.08 |
0.17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09个,从业人员1436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1个,从业人员1221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0亿元,负债合计2.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8.8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4.61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51个,从业人员1021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923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亿元,负债合计0.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5.1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3.30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92个,从业人员204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5个,从业人员132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3亿元,负债合计1.4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2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1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971个,从业人员16384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6.09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