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汉滨区中医医院城东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门厅、中庭和车库钢结构装修资格预审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中医医院城东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门厅、中庭和车库钢结构装修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2025-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6-13 11: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汉滨区中医医院城东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门厅、中庭和车库钢结构装修 已由 汉滨区发改委以 汉发改社会【2025】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汉滨区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汉滨区张滩镇立石村。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厅 418平方米、中庭301平方米、汽车坡道105平方米、锅炉吊装口34.5平方米等。

2.3项目投资总额: 319025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5034800.00元)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汉滨区中医医院城东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门厅、中庭和车库钢结构装修;标段编号: E6109003546000075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汉滨区中医医院城东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门厅、中庭和车库钢结构装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4. 资格预审方式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6 月14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6月19日00时00分从《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fjsz.ak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 月1 日9时0 分,地点为《http://fjsz.akggzyjy.cn/ 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

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

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8.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

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滨区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汉滨区果园路10号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 410 室

联系人:

孙勋

联系人:

汶伟鹏

电  话:

15609150102

电  话:

13098000911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