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领域 > 正文内容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QHBJ/2025-0046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6-04 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870135959@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安康三工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石料处理再利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ofd

汉环分函202550号

2025年5月20日

2

关于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ofd

汉环分函202552号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