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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5月28日拟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5月28日拟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QHBJ/2025-004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5-28 09:52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28日-20256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3231842     传真:0915-3214796      电子邮箱:1004162493@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64号(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邮编:725000


序号

单位名称

设施所在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经营方式

经营规模

经营类别

2

安康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命东)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力村康兴再生资源市场东区29-32号

HW6109020006

2024122

2027121

 

收集

贮存

 

12200吨/年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500吨/年)、900-200-08(100吨/年)、900-201-08(200吨/年)、900-216-08(200吨/年)、900-217-08(100吨/年)、900-218-08(200吨/年)、900-219-08(200吨/年)、900-249-08(500吨/年);HW31含铅废物900-052-31(10000吨/年);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200吨/年),仅限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格、废机油桶、沾染机油棉纱、手套、抹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