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2025年林业产业奖扶项目实施方案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1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5-15 11:11 |
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汉滨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汉农计财发〔2025〕11号)和《陕西省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汉滨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和群众意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通过财政衔接资金引导,推动林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林农增产增收,巩固生态脱贫成果。项目实施坚持“自愿申报、程序规范、突出重点、择优奖扶”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产业提质增效、农户稳定受益。
二、奖扶对象
汉滨区境内从事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涉林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等经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规范。
2. 用地合规:项目用地为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其中油茶管护、示范园项目用地不属于复耕对象。
3. 信用要求:申报主体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无拖欠土地流转费、劳务工资等不良行为。
三、奖扶周期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四、奖扶内容、资金及标准
项目总资金规模:500万元。其中:特色林果园及林下经济200万元、油茶管护300万元。
(一)特色林果园及林下经济奖扶项目
1. 林业产业示范园
条件:花椒、拐枣等长效性林业产业(不含油茶)集中连片≥150亩,完成密度调整、土肥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改造措施,当年亩产值比往年有显著提升,通过土地流转、园区务工、托养托管等形式带动农户年均增收≥1500元。
标准:验收合格后奖扶300元/亩。
2. 林下种植项目
条件:经营主体当年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20亩,亩投资3000元以上,以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园区务工、产品代销等形式带动农户年均增收≥1000元。
标准:按奖扶周期内投资额的30%奖扶,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
3. 林下养殖项目
条件:经营主体当年发展林下养蜂≥100箱或林下禽类≥1000只(羽),当年年销售额10万元为一个单元,带动农户年均增收≥1500元;
标准:按奖扶周期内销售额的10%奖扶,每满一个单元奖扶1万元,单个主体奖扶上限3万元(当年获得有机认证主体奖扶上限6万元)。
(二)油茶管护奖扶项目
条件: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底栽植并通过验收的油茶幼龄园(申报业主在同一区域内实施同类型奖扶项目没有超过三年),集中连片≥20亩,通过补植、浇水、松土、施肥等抚育管护措施,达到地块完整、边界清晰、密度合适、园内无缺株及枯死株,无明显杂草、苗木长势良好,形状基本一致的管护要求。
标准:验收合格后奖扶300元/亩。
(三)绩效要求
1. 每10万元奖扶资金带动农户≥8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占比≥30%;
2. 带动农户增收收益>财政奖扶金额;
3. 签订联农带农协议,由村委会监督落实。
五、实施流程与时间节点
(一)项目申报(2025年5月26日前)
申报流程:“业主申请→镇村审核公示→镇办汇总推荐→区级审查”;区林业局于5月26日前开展申报培训,申报主体需提交申报材料。见附表1。
(二)项目评审(2025年5月30日前)
区林业局组建专家评审组,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公示结果后下达计划。
(三)组织实施(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主体责任:实施主体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镇办统筹监管,区林业局提供技术指导。
(四)项目验收(2025年9月10日前)
梯级验收:“村级初验→镇级核验→区级终验”,即业主提交验收申请,村镇初验(完善审核表)、结果公示,然后在村镇验收结论的基础上、区镇最后核定,并形成(完善)验收核查表、验收结果图、前后对比照片等验收资料。
验收时间和要求以区林业局验收通知为准。
(五)资金拨付(2025年9月30日前)
验收合格后,奖扶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实施主体,兑付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告。
(六)绩效评价(2025年9月30日前)
镇村结合验收开展绩效核查,重点评估任务完成率、质量情况、联农带农效果、群众满意度等。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区林业局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中分管领导为责任副组长,局退耕站、质监站、各镇办农林服务中心(林业站)负责人为成员,由局退耕站具体牵头抓总,负责项目统筹、申报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管理等工作;镇办落实属地管理及项目实施监管责任,村级负责审核项目真实性和群众满意度审核意见。
(二)技术保障。区退耕站牵头制定项目建设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全程技术指导与督查检查,确保项目达标达效。
(三)监管保障。严格审核申报主体信用记录,禁止不良主体参与;严肃查处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需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项目评审、验收公平公正。
附件1、项目申报备案表
附件2、申报承诺书
附件3、联农带农监督协议
附件1
汉滨区2025年林业产业奖补项目
申报备案表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申报主体: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备案表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
1、项目名称: |
2、项目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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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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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奖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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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基本信息 |
5、申报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6、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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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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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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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主导产业、地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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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现状和当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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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建设内容、标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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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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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目标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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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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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所在村(社区)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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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所在镇(办)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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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 __。现向汉滨区林业局申请2025年林业产业发展奖扶项目,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申报材料真实。对申报资料(包括面积、数据、票据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无重复申报、虚构项目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实施规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确保项目实施符合行业管理规定和环保要求,杜绝破坏或毁林行为; 严格执行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不挪用资金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标准推进项目建设,科学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建设内容,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保障不拖欠务工工资及其他约定资金,切实履行带动群众增收的社会责任。
四、主动接受监督。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若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本单位将主动退回奖扶资金,自愿纳入林业项目申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承诺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联农带农监督协议
甲方(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属地村委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汉滨区2025年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陕西省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项目实施“联农带农”机制,签订监督协议如下:
1、甲方承诺通过项目实施提供就业岗位____个,带动本村____户农户增收。
2、甲方承诺按时发放群众劳务工资,按期兑现群众土地流转、村集体经济分红等相关约定资金;
3、乙方负责监督甲方履约情况,每季度向镇办提交联农带农成效情况,若发现甲方有违规及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乙方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并终止奖补资格。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