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5-0024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3日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4-03 15:1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870135959@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备注 |
1 |
汉滨区大树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树岭村六组 |
安康市汉滨区丰熠源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陕西天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大树岭村六组,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09度4分,北纬46.888秒,32度40分24.535秒。生产加工用房租赁安康市金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房建设1条50t/h破碎生产线,采用破碎筛分机组,对一般固体废物(包含废旧房屋建筑混凝土、高速公路隧道弃渣等)进行回购破加工。项目总投资130万元,环保投45.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4.69%。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