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兴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关于汉滨区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循环利用厂拌热再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13日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3-13 11:09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现将《汉滨区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循环利用厂拌热再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6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和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针对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进行处理和回应。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邓欢 15353352502
附件:《汉滨区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循环利用厂拌热再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doc
安康市兴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