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5年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5-0005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1-22 09: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870135959@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备注 |
1 |
安康安宁医院项目 |
安康市汉滨区大同 镇双椿村 |
安康市汉滨区安宁医院有限公司 |
陕西稳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原汉滨区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用房,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108°50′15.59″,N32°43′51.48″。东侧为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大同派出所;西侧为双椿村居民住房;南侧为G316;北侧为双椿村空地。总建筑面积3481.6m2,设置病床位60张。建设1栋门诊楼、3栋住院楼(设北、东、西楼),以及活动场所、餐厅、辅助用房。内设精神卫生科、心理卫生科、内科及多个医技科室,如化验室、心理测评室、脑电地形图室、经颅多普勒室、心电图室等。项目总投资488万元,环保投资30.2万元,投资比例6.19%。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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