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索引号 | /2025-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0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1-03 09:48 |
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汉滨区2024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汉政81号),县级动态排查自查反馈“关庙镇老龙村19组陈克凤村民自建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无审批手续。”问题,截止2025年1月3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经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验收,按照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安秦岭委[2024]2号)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查,该问题地块位于关庙镇老龙村19组,户主陈克凤长年在外,老宅因年久失修倒塌,于2022年11月开始在其承包地上(关庙镇老龙村19组)新建2间2层砖混结构房屋及院坝,共占用土地1.49亩,其中住宅占地0.17亩、入户水泥路0.14亩、硬化院坝0.79亩、空场地0.39亩,占用地类为基本农田,2023年9月13日区自然资源分局已将该违法线索移交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处置。经核查,该房屋属于陈克凤唯一住宅,如强行拆除存在很大的信访稳定风险,为安全平稳推动整改,我局积极协调关庙镇办理相关手续,并在2023年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中,将该户村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调出。同时督促该户将占用基本农田地上设施进行拆除,并对院场复垦,恢复土地原状。现该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已完善(批准面积126平方米<0.19亩>),院场复垦已完成。
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夯实镇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指导镇办强化源头管控,切实把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维护秦岭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秩序。
安康市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