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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执法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执法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2025-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01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4-12-31 15: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依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执法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坚持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做到严格文明检查、依法有序开展。

二、抽查主体

安康市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抽查对象为本辖区监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其他单位及九小场所等。

四、抽查时间

202511日至20251231日,每月30日前(2月为28日前)抽取下月抽查单位。

五、抽查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不包含举报投诉的核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上级督办核查等其他消防监督检查(复查)。

六、抽查方式

通过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模块实施抽查,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的监管方式。

七、抽查范围及量次

(一)抽查数量和比例。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守牢底线”的原则,对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并每月组织开展。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年至少抽查一次(不含监督复查,下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数量不低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的60%,在“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办公场所在本地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年抽查一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办公场所抽查数量、专项监督抽查单位数量计入全年抽查单位总量;救援站开展防消联勤工作中移交的非严重紧急隐患单位纳入本月或下月“双随机”对象。

(二)专项监督抽查。根据本地区火灾形势变化或者上级部门部署要求进行确定。

(三)抽查频次。抽查频次根据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复查),抽查时间原则上至少间隔六个月。

八、检查内容

对单位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九、工作要求

(一)及时更新完善随机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规定检查频次开展随机检查,根据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二)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火灾风险隐患特点,结合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要求及季节性风险隐患问题,有针对性的调整抽查单位区域和类别。

(三)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通过汉滨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anbin.gov.cn/)和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上个月抽查检查结果和本月抽查计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