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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24-0061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2-30 15:3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规定,我区对2024年7月1日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目录见附件1)。

2.需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目录见附件2)。对列入需修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单位应当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修改,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发布,逾期未修改完善的,自动废止。修订期间,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不一致的,该具体条款不予执行。

3.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目录见附件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起草(实施)单位

文件标题

文号

清理结果

1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康烈士陵园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0〕96号

保留

2

区交通运输局

汉滨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安汉规〔2020〕005-区政办004

保留

3

区经济贸易局       (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汉滨区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汉滨区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0〕117号

保留

4

区农业农村局

汉滨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

汉政办发〔2021〕57号

保留

5

区财政局

过渡期汉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1〕97号

保留

6

区发展和改革局

汉滨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1〕132号

保留

7

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

汉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1〕56号

保留

8

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汉滨区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知

汉政发〔2022〕1号

保留

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汉滨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汉政发〔2022〕10号

保留

10

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

汉滨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3〕101号

保留

11

区水利局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灌区管理办法(修订)

汉政办发〔2024〕7号

保留

12

区水利局

《汉滨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汉政发〔2024〕 10号

保留

13

区林业局

汉滨区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4〕49号

保留

14

区林业局

汉滨区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4〕50号

保留

 

 

 

 

 

 

 

附件2

需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起草(实施)单位

文件标题

文号

清理结果

1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汉滨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安康中心城市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汉政发〔2019〕19号

拟修订

2

区司法局

汉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汉政发〔2020〕10号

拟修订

3

区发展和改革局

汉滨区区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3〕66号

拟修订

4

区发展和改革局

汉滨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3〕65号

拟修订

 

 

 

 

 

 

 

 

附件3

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起草(实施)单位

文件标题

文号

废止或失效日期

1

区水利局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灌区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17〕254号

2024年1月18日

2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汉滨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政字〔2018〕203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3

区交通运输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加快城镇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8〕134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4

区医疗保障局

汉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18〕196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5

区应急管理局

汉滨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汉政办发〔2018〕199号

2023年12月16日

6

区委宣传部

汉滨区文学艺术创作政府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

汉政发〔2019〕7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7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汉滨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实行企业化准入管理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9〕45号

2024年4月18日

8

区林业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汉政字〔2019〕73号

2024年5月6日

9

区招商服务中心

汉滨区招商支持政策兑现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1〕67号

2023年7月12日

10

区教育和体育局

汉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1〕112号

2023年11月2日

11

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汉滨区旧宅腾退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细则

汉政办发〔2018〕145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12

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禁燃区内散煤型煤经营网点的通告

汉政字〔2019〕167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13

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可燃物的通告

汉政字〔2019〕100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