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公示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2-18 09:39 |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汉滨区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24〕55号)关于搬迁对象审核按照“户主申请、村委评议公示、镇(街道)入户核实公示,县复核审批再公示、市备案、省抽检”的程序要求,经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申请,各镇(街道)、村(社区)核实公示,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区搬迁办、区地质灾害监测站)比对复核,全区共确定符合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条件对象318户。现将确定的搬迁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搬迁对象不符合条件的,请以实名制反映或举报。
公示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举报电话:0915—3220337
附件:汉滨区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确定对象公示名单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