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张岭派出所及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4-12-24 17:21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现将《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张岭派出所及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7日,共计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和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针对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进行处理和回应。
建设单位联系人:邹晓莉 联系电话:18709152889
附件:《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张岭派出所及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全文
安康市公安局江北分局(高新分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