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债务登记公示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2-12 09:39 |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债务人:
因汉滨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拟收购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决策,特发布本债权债务登记公示,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收购过程中的债权债务清晰明确,顺利完成过渡与整合。
一、收购详情
本公司已与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达成收购意向。在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全面承接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登记范围
凡与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需在本公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之债(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债务涵盖公司所负的各类款项支付义务、合同履行义务等。登记的债权债务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时间、金额、具体交易事项、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收据、欠条、转账记录等),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登记时间与方式
登记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5止,共计 30 个工作日。请各债权人、债务人务必在此期间内完成登记;逾期未登记者,则视为放弃法律权利。为避免遗漏,请及时前往本公司登记确认。
登记方式:前往本公司指定的债权债务登记地点 [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号],领取并填写《债权债务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务必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出具接收凭证。
四、登记审核与确认
本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登记的债权债务信息进行逐一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在审核过程中,会与登记人进一步沟通核实相关信息,登记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特别声明
请各债权人、债务人务必如实、按时申报债权债务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或恶意篡改。如发现有任何虚假申报行为,本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5-3836091 18991511296
电子邮箱:1084736185@qq.com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苗圃巷5号
特此公示!
汉滨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