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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清单(2个)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清单(2个)
索引号 QHBJ/2024-007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1-25 09:45

序号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金额(万元)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安康市汉滨区吉河加油站

王永莲

安康市汉滨区吉河加油站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案

安康市汉滨区吉河加油站未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进行备案

一般行政处罚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G环罚〔2024〕82号

1.5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2日

 

 

2

陕西凯发原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汪蔚

陕西凯发原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一般行政处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G环罚〔2024〕83

2.5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