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关于部分采矿许可证过期自行废止的公示(2024年第一期)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1-20 10:06 |
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第七条“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之规定,现对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老庄沟砖瓦用页岩矿等3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已自行废止采矿权予以公示。矿山名单如下:
1.矿山名称: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老庄沟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人: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民乐页岩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6109022012107130127379,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6日。
2.矿山名称:安康市汉滨区双溪铁山脉石英矿,采矿权人:安康市汉滨区双兴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6109022009067120025498,有效期至2015年7月30日。3.矿山名称:安康市汉滨区县河乡丁家湾绢云母矿,采矿权人:安康市国群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6109022009066120052210,有效期至2015年7月3日。公示期限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采矿权人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意见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矿业权管理股。
联系人及电话:尹小荣 0915-3200337 18091509066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