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2024年8月—2024年10月) | ||
索引号 | QHBJ/2024-0062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0-24 17:27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24年10月24日
序号 |
县(区) |
生态环境乱象问题 |
调查处理情况 |
1 |
汉滨区 |
2024年8月12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汉滨区解放路22号兴安商业广场拆除项目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污染周边环境。 |
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项目施工方是安康乾顺祥建设有限公司,在兴安商业广场拆除项目时施工扬尘大,执法人员对该施工方存在环境问题现场下达了《嫌弃整改通知书》(汉环执改字【2024】53号,要求:1、加强管理,施工期间严格做好方程、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禁止夜间及每日12—14时施工,因特殊工艺确需连续作业的,需经主管部门证明方可施工,并在工地周边进行公示;3、做好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厂区环境工作。该施工方积极配合,执法人员8月15日跟踪检查,该施工方一是在施工电梯口增设雾炮机进行降尘,同时开启卸料口的防尘棚顶部的喷淋。二是拆除作业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湿法作业,从源头控制扬尘。三是安排专人对车辆进出场地和通道清洗,保持地面清洁无扬尘。目前该施工方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
2 |
汉滨区 |
2024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康市坤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然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全封闭作业,物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场区扬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违反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至规定。 |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存在环境问题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1、即日起停产整改,未完全整改完成前不得投产;2、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破碎车间、物料传输带进行封闭;3、对道路、场地进行硬化,加强清扫、洒水降尘、对物料棚进行封闭改造。该单位积极配合,停产进行整改。 |
3 |
汉滨区 |
2024年10月21日我局收到领导接听12345投诉,群众反映由大连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康高铁XKZQ—6标段华家山项目施工隧道涌水排放污染河道”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同市支队同志一起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项目部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号斜井内生产废水和涌水未集中收集处理,直排附近包河;渣场设置的沉淀池已被填埋、高压水泵故障。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项目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汉环执政字【2024】61号),要求:1、加快高压水泵维修进度,修复渣场沉淀池,确保废水抽至沉淀池处理后排放;2、尽快对污水处理设施检修,确保设施正常使用、运行;3、清理河道淤泥,恢复河道原貌。10月24日执法人员跟踪检查,该项目部已全部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