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9-10 08:59 |
项目概况
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2024106
项目名称: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4900.00元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84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1207.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电梯安装工程 |
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4900.00 |
581207.7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质保与售后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旧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 至 2024年9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进行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汉滨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新铺社区城市风景3号楼南侧商业裙楼
联系方式:18291509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联系方式:1569157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成定
电话:15691573339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