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4年汉滨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人事招考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8-07 09:14 |
根据《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应聘安康市汉滨区相关招聘岗位,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5 日至 16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汉滨区卫生健康局2号楼3楼(310)人事教育股(汉滨区新城街道苗圃巷4号)。
(二)提交资料
1.《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2份(一份审查单位留存,另一份返给应聘人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近期证件照1寸4张,审核通过后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承诺书;
5.应聘人员应提供档案存放地开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6.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必须为原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聘公告。
(三)工作流程
应聘人员按照顺序装订复印件,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证明材料、档案托管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材料,审核人员逐一核验合格后,审查单位留存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返给应聘人员一份报名表(加盖审核单位印章),此表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三、 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三)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考试公告。 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参加后续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咨询电话: 汉滨区卫生健康局:0915-3356632
监督电话: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3255138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