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清单(1个)

时间:2024-06-26 15:59  作者:源自:

序号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金额(万元)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31

汉滨区妇幼保健院

刘福来

汉滨区妇幼保健院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一般行政处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陕G环罚[2024]45号

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