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关于印发<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安人社发〔2023〕17号)等文件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规定,中节能(安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向我局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局初审、复核,最终拟认定中节能(安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11人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补贴金额2.2万元。
现将上述单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人力资源促进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
受理电话:3255085
附 件:汉滨区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