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大河镇双溪九年制学校排危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23 16:49 |
汉滨区大河镇双溪九年制学校排危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 41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4015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河镇双溪九年制学校排危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汉滨区大河镇双溪九年制学校排危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5,000.00元
序号 |
品目编码 |
品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B08010000 |
房屋修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5,000.00 |
21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双溪九年制学校排危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20]46 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双溪九年制学校排危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年度审核报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
(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 410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汉滨区人民政府》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大河镇双溪九年制学校
地址:汉滨区大河镇
联系人及方式:陈校长 15509154422 王老师 13679156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 410 室
联系方式:0915-3224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29550225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