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11 16:08 |
按照汉滨区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落实<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工作要求的函》(汉环整改办函〔2024〕5号)和区委办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汉滨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汉办字〔2021〕79号)要求,现将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予以公示。
1.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在政策范围内按照需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和引进工作。
2.负责中央、省委、市委等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