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10 11:14 |
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制定汉滨区教育体育局生态环
境保护事项清单。
1.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应急措施。
3.统筹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指导学校做好教学、科研、生活用房和设施设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中央、省委、市委等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