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经济贸易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04 13:00 |
按照《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汉滨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区经贸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一、具体事项
1.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
2.建立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依法依规推动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
4.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5.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6.推动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7.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8.持续抓好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车辆结构升级,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9.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
10.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建设。
11.负责石煤矿山的产业政策贯彻落实,督促矿山开采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和矿区废水。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0915-3212691
(二)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73号
汉滨区经济贸易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