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调查询问通知书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1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13 10:23 |
安康市百利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接到范安元、刘业对、姚发美等三名工人书面投诉,称你公司涉嫌拖欠工资一事,我局已于2024年5月27日立案。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三)款之规定,限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并派负责人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所报送纸质版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报送时间)。
一、你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你公司2022年7月至8月员工工资发放表。
三、你公司2022年度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凭证复印件。
四、你公司2022年度与员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五、你公司此次欠薪的书面情况说明。
六、你公司如对本次投诉有异议,请在接到本调查询问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
如不按本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地 址:汉滨区兴家仓42号
联系人:魏 升 寇 祥
电 话:0915—3255631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