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4-0036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5-23 08:40 |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市汉滨区永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持有的《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做出批复决定,该单位经营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仅限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900-052-31)。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 0915-3231842 传真:0915- 3214796 电子邮箱:1004162493@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64号 邮编:725000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经营类别 |
1 |
安康市汉滨区永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力村康兴再生资源市场东铺区 |
HW6109020004 |
2024年5月24日 至 2027年5月23日 |
收集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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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吨/年 |
HW31(含铅废物)仅限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900-0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