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征集生态环境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乱点乱象线索的通告 | ||
索引号 | QHBJ/2024-0025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4-24 17:41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展我区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中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全面整治突出问题和行业乱点乱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涉水、涉气、涉废、涉噪企业超标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问题线索。
2.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线索。
3.在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境监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以及强揽、垄断技术服务的问题线索。
4.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的问题线索。
5.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法
1.举报电话:12345、12369或0915—3214796
2.来信来访地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3.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揭发我区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违法行为。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准确、真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将对所有举报问题线索及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