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公告

时间:2024-04-18 09:45  作者:源自: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为便于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现将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内容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着力整治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二)坚决落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着力纠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实不力等问题。

(三)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着力整治违法乱占、破坏耕地等问题。

(四)坚决落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经济合同清理规范,着力整治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一)来访举报

地址:汉滨区兴安中路38号民荣曼哈顿小区内汉滨区乡村振兴局办公楼6楼信访组办公室

(二)电话举报方式

固定电话:0915-3333050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7月、8月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三)网络举报方式

电子邮箱:HBGHCW@163.com

(四)来信举报方式

地址:汉滨区兴安中路38号汉滨区乡村振兴局信访组,邮编:725000。

另:在汉滨区兴安中路38号民荣曼哈顿小区内汉滨区乡村振兴局办公楼设立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箱。

四、有关要求

(一)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汉滨区巩固衔接办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给予保密;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监督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借监督举报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侮辱诽谤他人的,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干扰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举报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