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 号)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安康市教体局印发了《安康市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检查指导,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6万人,落实资助资金5636.2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7.5万人、资金2704.22万元;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8.1万人、资金2932.05万元。
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6万人,落实资助资金5636.2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7.5万人、资金2704.22万元;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8.1万人、资金293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