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4-03-29 09:37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汉滨区炼文烟店:
本局于2024年3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汉滨市监列严〔2024〕第000001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局联系人:黄振斌 朱忠平 联系电话:0915-3330277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6号
附:汉滨市监列严〔2024〕第000001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