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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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4-02-22 09:48 发布文号: 汉政字〔2024〕12号
公开目录: 征地拆迁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汉滨五里白马石村集体土地4.9465公顷(具体范围、面积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因地方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4218日至202431日(十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核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核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与分户手续(合法婚姻及原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入学、服役、服刑迁出而迁回的除外)。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等,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五里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