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2月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请监督。
监督电话:3210415
附件1:汉滨区2023年12月农村低保对象名单.pdf
附件2:汉滨区2023年12月城市低保对象名单.pdf
附件3:汉滨区2023年12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名单.pdf
附件4:汉滨区2023年12月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名单.pdf
汉滨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