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24-000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4〕12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2-06 16:30 |
汉政办发〔2024〕1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2月份安排重点项目、经济发展、巩固衔接及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工作23项。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加快推进安康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康渝高铁项目征地拆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由晏清泉、李杰伟、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相关部门及镇办配合)
2.做好2024年重点项目谋划及一季度集中观摩活动准备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各项目主管单位、镇办配合)
3.完成张石大道剩余安保工程,加快G316国道汉滨段项目建设。(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4.加快区三院精神康复中心、区中医医院、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卫健局负责)
5.加快长春初中二期、五星小学项目前期建设进度。(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教体局负责)
二、经济发展
6.做好经济运行单周研判、双周调度工作,积极开展“亲商助企日”活动,全面做好经济稳增长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区统计局、区经贸局等单位配合)
7.督促做好冬季根治欠薪及春节前后促消费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人社局、区经贸局负责,相关单位及镇办配合)
8.筹备召开汉滨区2024年开放招商暨归雁经济大会;持续做好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对接工作,谋划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招商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区经贸局、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三、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
9.谋划2024年度建行定点帮扶工作,统筹推进建行定点帮扶项目落地。(由马宝鹏、弓倩同志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及各镇办负责)
10.组织开展十年禁渔宣传巡查和农村宅基地调查、重大动物疫病排查监测;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推进撂荒地治理;督导做好春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松材线虫疫木除治;开展春节前后河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春节期间供销系统安全应急处置。(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供销社及各镇办负责)
四、城乡建设
11.扎实推进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房屋征迁、安置房结算及五星小学项目房屋征收。(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征安办及相关镇办负责,区法院、区司法局配合)
12.有序推进兴安市场安全综合整治、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提升、五里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等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创文办负责,相关部门及镇办配合)
五、生态环保
13.督促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相关单位和镇办配合)
14.督导卫片执法、秦岭区域暗访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打击盗采绿松石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区城管执法分局及相关镇办配合)
15.督导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
16.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督查巡查工作;持续推进蒿坪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秦岭办、区环保督察整改办及相关部门、镇办负责)
六、民生事业
17.持续做好生活饮用水、“四小行业”监督检查,加大春节前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春节前后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和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负责)
18.做好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由鲁延勇同志牵头,区民政局及各镇办负责)
19.做好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和环境保障,开展假日期间旅游服务保障和指挥调度、春节前后文旅市场日常经营排查整治工作。(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文旅广电局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创文办、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0.筹备召开2024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春季校园安全暨开学检查各项工作;加快长春初中、五星小学项目建设进度。(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教体局负责)
七、社会治理
21.督促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春节前后安全稳定。(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配合)
22.加强重点帮教对象管理,严密排查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加大对律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的执业监管。(由鲁延勇同志牵头,区司法局负责)
23.继续做好两参人员的身份认定和核查清理;做好涉军群体信访人员稳控化解工作。(由鲁延勇同志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区民政局、区信访局配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