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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4-0008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4-02-06 16:28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4〕5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45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1月份安排重点项目、经济发展、巩固衔接及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工作20项。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加快推进安康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康渝高铁项目征地拆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由晏清泉、李杰伟、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相关部门及镇办配合)

2.做好2024年重点项目谋划及一季度集中观摩活动准备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各项目主管单位、镇办配合)

3.完成张石大道剩余安保工程,加快G316国道汉滨段项目建设。(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4.加快区三院精神康复中心、区中医医院、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卫健局负责

二、经济发展

5.做好经济运行单周研判、双周调度工作,积极开展“亲商助企日”活动,全面做好经济稳增长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区统计局、区经贸局等单位配合)

6.督促做好冬季根治欠薪春节前后促消费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人社局、区经贸局负责,相关单位及镇办配合)

7.细化完善汉滨区招商引资激励办法、招商引资工作流程、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筹备市、区2024年招商引资大会;筹备召开重点招商项目联审会议。(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招商服务中心、区人社局等单位负责)

三、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

8.督促省级驻村帮扶单位做好年底各项考核工作,谋划2024年度建行定点帮扶工作,加快推进建行定点帮扶项目落地。马宝鹏、弓倩同志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及各镇办负责)

9.组织开展春季农作物备耕备种;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推进撂荒地治理;做好市对区农村供水保障、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水土保持综合考核迎检准备;做好巩固衔接国考迎检准备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办负责)

四、城乡建设

10.扎实推进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房屋征迁、安置房结算及五星小学项目房屋征收。(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征安办及相关镇办负责,区法院、区司法局配合)

11.有序推进兴安市场安全综合整治、物业服务管理规范提升五里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创文办负责,相关部门及镇办配合)

五、生态环保

12.督促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相关单位和镇办配合)

13.督导卫片执法、秦岭区域暗访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打击盗采绿松石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区城管执法分局及相关镇办配合)

14.督导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

15.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开工建设蒿坪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二期)、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线麻沟废弃矿渣及矿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张滩镇双井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主体工程(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秦岭办、区环保督察整改办及相关部门、镇办负责)

六、民生事业

16.持续做好生活饮用水、四小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执法检查,做好春节前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执法检查。(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医保局负责)

17.筹备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做好镇办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文旅广电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8.筹备全区首届德润汉滨大型素质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筹备2024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加快长春初中、五星小学项目建设进度(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教体局负责)

19.做好2023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接收工作,持做好涉军领域重点人员矛盾化解工作。(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负责)

七、社会治理

20.做好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延伸审计后续对接工作。(由鲁延勇同志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区民政局配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印发